关于高级人材积分制度

如果通过积分的计算,被认定为高级外国人材时,可以享受入境管理局的优待政策。

在满足有关工作的在留资格的必要条件(在留资格相关性·上陆许可基准适合性)的同时,

被认定为高级外国人材时,会给予「高度専門職」的在留资格。

 

基本上高级人才的活动类型分为三种:「高度学术研究活动」,「高度专业·技术活动」,「高度经营·管理活动」,

按照各活动的特性,设置了「学历」,「工作经历」,「年收入」等各种积分项目,积分合计达到70分时,

 

可以享受入境管理局的优待政策。

 

「高度専門職1号」

    优待政策

・允许在日本以多种资格活动

・可获得5年的长期在留期限

・永住资格申请可获优先待遇

・配偶可获工作签证

父母可获日本的长期签证

・可以聘用佣人来日<

・入境在留手续可优先处理

 

「高度専門職2号」        优待政策

 ・基本上允许所有的活动资格

・在留期限无期限

・其他与1号同等优待1

 

申请时的【必要文件】

所属机关为「等级4」的情况时

 

1.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

 

2.申请者的照片(长4cm×宽3cm)1张

免冠,无背景,正面,3个月以内(縦4×3㎝) 1枚

 

 

3.护照,在留卡 (需出示原本)

 

4.法定調書合計表(需税理士作成)

 新设立的法人的情况下,

需要給与支払い事務所届と源泉所得税納期特例申請書的副本

 

5.能够证明申请人的活动内容等的任意以下资料

 (1)有签订劳动契约的情况

   雇佣合同书又劳动条件通知书

 (2)公司的董事的情况

    规定董事工资的章程的复印件,或是决定董事工资的股东会议的会议记录

 (3)外国企业在的日本支店的调动工作等情况  

 职位,担当业务,上任期间,表示工资金额的相关文件

    

 

6.证明申请人的学历及工作经历及其他经历等的文件

 (1)从事相关必要知识的业务的机关或内容,以及工作期间的履历书

 (2)可证明学历或工作经历等任意以下材料

     a. 证明大学等的毕业证书,或是接受过同等水平以上教育的证明文件

     b.证明从事过相关业务期间的材料(包含专攻该技术又关于知识的科目的期间记载的证明书。)

 

7.可证明事业内容的任意以下资料

 (1)工作地的沿革·董事·组织·事业内容(主要客户和交易业绩)等的参考手册1本

 (2)以及其他工作地的说明材料

 

8.法人的登记事项证明书

 

9.最近年度的结算书的复印件(有帐科目细目清单的最好)

 

10.积分计算表的作证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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